安全警示
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意外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
一. 2月22日,峨眉山市高桥中学九年级女生王某,在家中服农药自杀身亡。
二. 3月10日,汉源县富林镇第三小学二年级在上体育课时,操场足球球门翻转,砸伤学生李某,该生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三. 3月28日,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两名学生因琐碎发生纠纷,一人被杀致死。
四. 3月29日,遂宁安居区育才卓同国际学校初二学生蒲某因违反学校纪律,在班主任通知其母亲到校交流后,由其母亲将其带回教育,之后蒲某借故离开其母亲,在校内自杀身亡。
五. 4月4日。德昌县德州镇李所村3名小学生在假期下塘游泳,溺水身亡。
六. 4月8日,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在组织学生校外教育写生时,一名学生突然晕倒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七. 4月13日。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一名学生子在学生公寓坠楼身亡。
八. 4月16日。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一名学生在学校操场体育设施上上吊自杀。
以上为省内学校近期发生多起学生意外死亡事件,再次敲响安全工作警钟。请各班教师,特别是班主任加强对本班学生安全意识教育,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